被打還手致對面輕傷,能不能有希望構成正當防衛

時間 2022-01-09 09:36:04

1樓:劉十九

正當防衛,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,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,屬於正當防衛,不負刑事責任。

正當防衛要求你不還手就會受到極大傷害,例如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啥的~另外,你制止對方的行為,對方還有沒有想繼續打你,如果對方打你後已經停止了行為,對你沒有繼續侵害的意圖,而你這時候動手了,算不上正當防衛。

2樓:謊言

首先,不能吵,如果對方找你吵架,直接報警,尋釁滋事論。如果警察不管,就躲,看到就躲。躲無可躲,就讓對方打,被打前記得把110撥通。

總之,不能還手,還手就是打架鬥毆,人家有備而來,你肯定吃虧

3樓:裂開的冰

不是學法的,不是很懂這種情況的界定,我也是比較同意其他答友的回覆,正正經經請個靠譜的律師去做相關的事宜,而且要快,要早,不要到了沒法翻盤的時候再去找律師,那會兒要麼費勁要麼就翻不過來了!

而且,有時候,由律師去和相關部門做溝通,要比你們自己去更合適!

4樓:Monsouir

請個律師。這又不是做什麼司法考試的題目,原則上具體問題具體分析,如果說說就能判案,就不需要法庭了。

。樓上幾位回答,比如什麼還手就一定鬥毆啦,需要什麼現實緊迫性啦。先不說別的,就用人情常理去分析,鋁的密度雖然小,但兩公尺長的鋁材,保守估計也得有二十五公斤以上,如果力氣大一點去打人腦袋,你說致傷致殘甚至致死概率高不高?

兩公尺長的鋁材,雙方間距不到一公尺,他要打你,如果你是當事人,你是本能上去控制他還是逃跑避開爭端?

當然很多觀點可能會槓:或許對方沒有用多大力氣,或者過錯方在於還手者。但不管怎麼樣,具體案情還是不清楚的,不過能貿然排除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嗎

換著觀點想想,反正從人情世故來講,我是有點同情題主的,可能跟我爸也有過這樣的經歷有關。你們換位思考去想想,假如,只是假如,你爸只是因為和人工作上有了分歧,人家就拿那麼長的鋁材去錘你爸的頭,你爸還手了,打了對方一拳,最後還要落得道歉賠錢甚至判刑的嚴重後果,換做是你,你覺得合理嗎?

法,是不能向不法讓步的

從刑法的目的上而言,如果判刑了,這樣的結果能有怎樣的社會效益?在那麼長的鋁材面前,我們只能逃跑,還可能落得個後腦勺被幹到的下場?換言之,你在那種情況下,你又能作何抉擇?

我記得若干年前警體課上,我們教練教我們,你可以打不過,可以不打,但你不能逃,不能把後腦勺留給敵人。

以上。下面是搬照兩高一部的司法解釋:

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

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》:

9.準確界分防衛行為與相互鬥毆。防衛行為與相互鬥毆具有外觀上的相似性,準確區分兩者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,通過綜合考量案發起因、對衝突公升級是否有過錯、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凶器、是否採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、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鬥等客觀情節,準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

因瑣事發生爭執,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鬥,對於有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,或者一方先動手,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的,還擊一方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。

雙方因瑣事發生衝突,衝突結束後,一方又實施不法侵害,對方還擊,包括使用工具還擊的,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。不能僅因行為人事先進行防衛準備,就影響對其防衛意圖的認定。

5樓:民間老法官

看的不太清楚,明顯有防衛的性質。

事好像是對方挑起的,然後吵架的時候一直是積極主動沒完沒了的,好像裡面還有髒話沒聽清楚,把事情鬧大弄僵,並且先拿那個鋁杆打人,打的部位又是頭部。

個人意見,僅供參考。

6樓:一噸

有點難,正當防衛要求的是正在發生的侵害的緊迫性和時間性。雙方起衝突的,一方先動手,另一方要極力避免衝突發生的情況下被繼續侵害,再還手的才考慮正當防衛。所以你這個基本上是個互毆,考慮到對方構成輕傷,屬於刑事案件,所以你們要麼接受正常傷害案件的結果,要麼得到對方的諒解,爭取在起訴階段不予起訴或者審判階段的不予處罰。

7樓:cooling1986

對方要受治安管理處罰,你爸要判刑,爭取和對方打達成和解私了吧,錢肯定要賠不少的。

你爸要是不還手直接躺下然後報警就該對方求著你們和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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